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昶荣)今天,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的《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其中,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是《措施》的一大亮点。
《措施》明确,适应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需要,增设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互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
为了鼓励创新药的发展,《措施》要求,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结算价,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密机制。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的范围。统筹做好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的衔接。
国家医保局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措施》相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我国基本医保的参保人数达13.26亿人,医保基金的支出达到了2.97万亿元。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基本医保的总体筹资水平还不高,特别是有近10亿人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1070元,其中约2/3来自于财政的补助,因此必须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定位。
“随着当前医药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确实存在有一小部分临床效果显著,创新程度较高的药品,因为超出了基本医保的保障能力,暂时还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黄心宇说。
近年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市场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24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原保费收入达到了9773亿元,同比增长8.2%,已经基本接近有10亿人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水平,但是与城乡居民医保超过95%的资金使用率相比,商业健康保险在保障水平和保障效能上还有一定的提升和发展空间。
为此,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和相关文件均要求完善医保目录的调整机制,制定出台商保创新药目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用药保障需求。商保创新药目录是统筹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用药需求迈出的第一步。
“我们认为建立商保创新药目录,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基本医保的保障边界,给商业健康保险留出更多的发展空间,有利于发挥基本医保在数据、专家管理、政策等方面的优势,为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公共服务,有利于整合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的资金,形成共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合力,也为创新药的发展提供更加充足的经济支撑。”黄心宇说。
同时,国家医保局将做好医保的药品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衔接,为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提供稳定的出口,更好地稳定企业的预期,进一步提高药品的可及性。
从制定程序上看,商保创新药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国家医保局将充分发挥医保目录调整的专家优势,减轻企业多头申报的事务性负担。
黄心宇说:“我们考虑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程序基本一致,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或者商保创新药目录,也可以同时申报两者。与医保目录调整的不同点在于,商保创新药目录将充分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方案制定、专家评审、价格协商等环节,保险公司行业专家将充分参与。商保专家对于一个药品能否进入商保创新药目录,以及价格协商具有重要的决策权。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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